中国芯片巨头董事长、副董事长辞职!
2024-10-15 11:35:34 EETOP紫光国微发布公告,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长马道杰及副董事长谢文刚的辞职报告。马道杰因工作调整辞去董事长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但继续担任董事;谢文刚辞去副董事长职务,继续担任董事及总裁。辞职自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于2024年10月14日召开董事会,选举陈杰为新任董事长,马道杰为副董事长,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一致。董事会对两位辞职董事的贡献表示感谢。
公开信息显示,上半年紫光国微总营收为28.73亿元,公司最新市值574亿元。
公告原文如下: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辞职及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分别收到公司董事长马道杰先生、副董事长谢文刚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原因,马道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马道杰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因工作调整原因,谢文刚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谢文刚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总裁职务。根据相关规定,马道杰先生、谢文刚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马道杰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长期间、谢文刚先生在担任公司副董事长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战略发展、规范运作、稳健经营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马道杰先生、谢文刚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4年10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选举陈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马道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上述人员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陈杰先生、马道杰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陈杰:男,196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哈尔滨工程大学学士、日本国立电气通信大学博士。1988年开始从事信号处理、图像处理、数模混合大规模芯片研发与研发管理工作。历任日本YOZAN公司芯片研发高级主管、日本国立电气通信大学副教授、中科院微电子研究所“百人计划”研究员、副总工程师等职务。主持多项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发表学术论文/申请发明专利超百篇/项。获国家杰出青年基金、入选国家高层次人才计划并被评为国家特聘专家。现任北京智广芯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新紫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联席总裁、执行委员会委员;西安紫光国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紫光展锐(上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紫光同创电子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2023年8月起任本公司董事,2024年10月起任本公司董事长。
陈杰先生现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北京智广芯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新紫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联席总裁、执行委员会委员,除此以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本人持有本公司280股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马道杰:男,1964年8月生,中国国籍,电信工程学士、信息通信管理硕士、工商管理博士,正高级工程师,毕业于北京邮电大学,2004年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2011年荣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曾任中国联通广西分公司副总经理;联通华盛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天翼电信终端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电信移动终端管理中心总经理;中国电信集团工会副主席;联想集团副总裁,MBG中国业务常务副总裁;新紫光集团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现任新紫光集团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执行委员会委员,紫光展锐(上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紫光同创电子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2017年12月至2024年10月,历任本公司常务副总裁、总裁、副董事长兼总裁、董事长兼总裁、董事长,2024年10月起任本公司副董事长。马道杰先生现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新紫光集团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执行委员会委员,除此以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