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运营商有待捆绑资源深度创新

2014-09-08 22:07:39 来源:本站原创

 “19家虚拟运营商放号3个月以来共发展了20万用户,其中阿里、蜗牛和京东用户数占比在70%以上。”近日一位虚拟运营商人士透露的这组数据,在行业内引起了不小的震动。有人认为这一速度过于缓慢:照此速度发展下去,明年年底虚拟运营用户总数应该在百万量级,与此前普遍预计的5000万目标相去甚远;也有人认为,在虚拟运营起步期,各方尚在磨合阶段,这样的速度已经可以接受。

无论如何,虚拟运营商目前发展所遇到的种种问题值得人们深思:价格批零倒挂、开通进度迟缓、高层领导急于求成以至于员工压力巨大离职率高企。

立足这样的时间节点召开的2014年移动互联网论坛之“电信业开放与虚拟运营”分论坛,少了数月之前业内的浮躁,多了一份冷静思考,通过重新审视产业环境,借鉴国外同行经验,各位专家们为中国虚拟运营商的发展把脉问诊。

最大的努力和最坏的打算

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是,在目前我国较高的移动电话普及率条件下,虚拟运营商能有多大的生存空间?其实这也是20万用户数公布以后萦绕在很多人心中的问题。

对此,工信部电信研究院市场经营部主任许立东表示,欧美等国家虚拟运营业务启动较早,当时移动普及率远未达到饱和,例如美国和英国在开启MVNO(移动虚拟网络运营)时移动电话普及率分别为30.8%和40.8%,这些国家的相当部分虚拟运营用户来自纯新增用户,而我国现在移动电话普及率已经超过90%,净增长空间较小。

但是许立东也表示,从美、日、韩等国家的发展规律来看,移动电话普及率超过90%以后仍有较大提升空间。例如,美国MVNO起步于1999年,经过几年较快增长,在2006年~2010年占比稳定在7%左右,而随着智能终端和移动互联网的兴起,MVNO此后掀起了新一轮发展,到2013年占比达到13%。

上述数据说明,即便是在普及率非常高的当下,美国和韩国的MVNO也有扩展市场份额的可能,而给MVNO带来机会的就是移动互联网潮流下的各种创新。再看我国,目前移动互联网方兴未艾,各种企业应用也刚刚起步,借助这股东风,发挥民营企业机制灵活、反应迅速的优势,必然能够在看似有限的空间中闯出一片天地。

尽管如此,许立东也提醒虚拟运营商要做好心理准备:首先要摆正盈利预期,国外业绩领先的虚拟运营商一般在市场运营后的3~5年才能实现当季盈利,5~7年实现累计盈利,参考国外的情况,虚拟运营商对盈利需要有足够的耐心;其次,MVNO市场最终会趋于集中,英德等国用户排名前几名的MVNO占总体市场份额的70%以上,而大部分虚拟运营商淘汰出局或者经营惨淡,国内市场也将出现类似情形,对此虚拟运营商要付出最大的努力也要做最坏的打算。

需捆绑资源进行颠覆式创新

虚拟运营商放号3个月以来,各大获牌企业都推出了富有特色的资费方案。许立东对这些创新举措表示赞同,同时也认为简单的资费创新容易被模仿,以至于现在个性化定制套餐、流量结转与分享几乎成为了虚拟运营商的标配,无法为运营商建立差异化优势。许立东认为,虚拟运营商的创新不应该止步于资费计划、流量服务的差异化,还需要捆绑资源打出“组合拳”。

许立东所说的资源捆绑策略分两个层面:面向个人用户,结合移动互联网,引入定向流量和定向优惠等;面向政企客户,以信息化方案切入,实现MVNO业务的快速启动。

之所以倡导特色化的经营方式,是因为打价格战不仅让运营商趋同,还容易给竞争者贴上低质、低价的标签,不利于虚拟运营商市场形象的建立,而且在目前用户大多已拥有手机号码的情况下,单纯的低资费难以吸引用户换号或者新增卡号。在这一方面,韩国的经验值得借鉴。

韩国电信中国公司副总裁蔡飞介绍,韩国在引入MVNO的初期,虚拟运营商主要推出的是简单的转售产品,价格低是主要特点,以至于韩国虚拟运营商当时成为便宜手机的代名词,但是并不具备很强的市场竞争力。后来,韩国虚拟运营商开始设计富有特色的产品,提升了竞争力。从韩国经验可以得出,低资费不一定意味着份额和收益,高附加值才能将运营商带上良性轨道。

三大主体需良性互动

虚拟运营发展的另一个关键问题是如何处理虚拟运营商、基础运营商、政府之间的关系,在本次会议上多位专家也有提及。

从沃达丰中国总经理夏浩以及韩国电信蔡飞的介绍可以看出,良好的监管环境是虚拟运营发展的关键。“过去多年韩国移动通信市场被三家运营商所垄断,韩国通信主管部门意识到,如果要增加用户福利,就需要刺激竞争。”蔡飞表示。

据介绍,从2010年3月份开始,韩国相关部门就修订了电信通信法,开始引进通信服务的转售批发制度,规定如果有企业向基础电信运营商提出申请,那么基础运营商需要在30天之内签署协议;2010年9月,韩国政府制定电信通信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了批发价格需要在运营商零售价格基础上减掉运营商不直接给用户提供服务节省的费用;到2011年7月,韩国数据流量大爆炸,导致整个通信资费不断下降,为此韩国政府修订方案,规定了批发价格在原来价格基础上可以有更高的折扣。

由此可见,韩国政府一直是虚拟运营的积极维护者,它在鼓励和帮助虚拟运营商成长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而韩国运营商起初对虚拟运营商颇有敌意,后来也意识到虚拟运营商能帮助自己发展用户,因此逐渐化敌为友携手发展。

在我国虚拟运营启动初期,三大主体还处于磨合之中,相互之间顺畅的沟通机制尚未建立,相应的制度保障也待完善。为此,与会专家呼吁,政府部门可以多一些介入和干涉,以打造更加健康完善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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